2009年我校派出5名中青年教师以国内访问学者身份到几所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9]7号)精神,我校中文系副教授岳国文赴浙江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学科访学,科学系副主任、副教授崔文辉赴陕西师范大学有机化学学科访学,他们得到200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
我校计算机系主任、副教授成江荣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化学科访学,政史系主任、副教授闫辐赴四川大学诉讼法学科访学,中文系讲师王峰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学习书写教学,均由学校提供经费资助。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使他们能够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为回校后发挥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国内访问学者和指导教师应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研修期限一般为一年。”第六章第十九条“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后一年内,学校要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以及接受学校培养效果做出评估”。(参见教育部网站)
我校选派访问学者,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