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42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要求,2013年我省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继续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要求,2013年我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统筹实施,做到统一工作协调、统一招考、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服务期满安置“四统一”,并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的选拔招考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与“基层服务项目”统一于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进行报名。
(二)项目选择。每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及报考条件。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甘南州申请兼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的考生,除了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还须加试藏汉双语测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9:00—11:30。
(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一)各个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需要的表格,可登录有关厅局网站,下载空白表格进行填写。
(三)各项目的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5月份在《甘肃日报》公布,敬请关注。
特此通告。
2013年4月27日
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42号)要求,2013年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农产品安全检测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6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同时,将兰州新区基层岗位纳入招录范围,根据新区需要选拔配置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人才,以支持兰州新区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配置力度,在1万名招录指标分解方面继续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特别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标,分解到各岗位,用于选拔藏、汉两语都懂的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为甘南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提供人才支撑。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
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岗位专业要求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2)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岗位要求: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向各市州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一周前向县(市、区)分解指标。但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州)统一保留,在全市(州)范围内录取。
兰州新区的选拔指标将根据新区的需求和报考人数,在兰州市总指标中单列下达,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
对甘南、临夏两个民族自治州在指标分配方面予以倾斜。特别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标(以下简称“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分解到各岗位,专门用于选拔藏、汉两语都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
(二)选拔办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允许甘南州考生选择兼报200名特别指标。凡自愿申请兼报了“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的考生,除了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还须加试藏汉双语测试(150分)内容。甘南州先进行各岗位下达的正常指标的录取,然后再录取200名特别指标,即:各岗位先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的总成绩(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加面试成绩)录满正常指标数后,再从申请了兼报并未被正常指标录取的考生中,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藏汉双语测试三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择优录取200名特别指标。
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五、组织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招录方案等有关信息;宣传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有关政策。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
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定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6)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
4、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甘肃省2013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兰州新区的基层岗位只限兰州新区辖区的生源报考。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县(区)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6、报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层岗位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甘南州考生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兼报“200名特别指标”(请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中注明)。
7、《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六、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生、农牧、文化、监察、财政、旅游、体育等部门(单位)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县(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等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3、藏汉双语测试
报考“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的考生,须加试藏汉双语测试(笔试)。
(三)考试时间
2013年7月13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013年7月14日。9:00—11:30,“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藏汉双语测试。
(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七、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市、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甘南州200名特别指标录取总成绩按三科之和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
(二)审批、录用
市(州)考务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州)教育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上审核。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审核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发文录取。
八、待遇及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3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4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九、组织保障
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
有关报名表格可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后填写。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安置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有关报名表格请点击此处下载(选择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关的填写)。
省直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960983 8960728 8815149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 88283132
省卫生厅咨询电话:0931—4818119 4818117
省农牧厅咨询电话:0931—8179088 8179081
省文化厅咨询电话:0931—8841391 8867664
省旅游局咨询电话:0931—8411258 8411198
省体育局咨询电话:0931-8819034 8816736
省监察厅咨询电话:0931—8872048
市州咨询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咨询电话:0930-6213722
兰州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1-8487079
兰州新区咨询电话: 0931-8259387
定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2-8223350
平凉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3-8226225
庆阳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4-8683373
武威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5-2234073
金昌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5-8212207 8332933
张掖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6-8360233
酒泉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0937-2618488
嘉峪关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37-6789790
天水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0938-8215762 8318338
陇南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0939-8236221
甘南州人社局咨询电话: 0941-8212713
白银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43-8246833
甘肃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全省选聘1800名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工作,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和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14名大学生村官到所在村的非公有制企业兼任大学生党群专干。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
2、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在具备选聘条件的同时,须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选聘;
7、报考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在具备选聘条件的同时,原则上是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和非甘南籍且熟悉“藏汉”双语的高校毕业生。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精神,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本地2013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聘期内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入任职的县(市、区)所在地或乡镇。
4、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称职,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
5、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6、任职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录用比例一般应达到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总数的70%以上。
7、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
8、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9、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0、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
12、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任职满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13、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14、非公企业大学生党群专干身份仍为大学生村官,享受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待遇,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县级非公企业工委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2013年5月25日—31日在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体育馆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院系级以上)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甘肃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从www.gszg.gov.cn网站或www.rst.gansu.gov.cn网站下载)。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登记表》“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审核意见”栏内加注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意见,并盖公章。报考甘南州大学生村官的非甘南籍考生,报名时须进行藏语会话测试。
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历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8日左右在甘肃组工网站(www.gszg.gov.cn)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3、组织考试。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考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和《“三农”政策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内容包括十八大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相关“三农”工作的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甘组通字〔2013〕16号)。两门笔试课目分值均为150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学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4、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任职的考生。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拟选聘人员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
5、培训上岗。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动实践。
《甘肃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联 系 人:高 伟
联系电话:0931—7601489 7601466(报名期间用)
13993170633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6日
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
兰州市 80名
嘉峪关市 2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14名
金昌市 3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10名
酒泉市 80名
张掖市 13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
武威市 110名
白银市 10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20名
天水市 14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20名
平凉市 13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20名
庆阳市 110名
定西市 170名
陇南市 260名
甘南州 260名
临夏州 180名
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要求,结合我省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
一、目标任务
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国家下达我省1200名指标,我省自行增加500名配套指标;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
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范围
1、“三支一扶”报考范围: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进村社区”报考范围: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认报考资格。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5)《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三)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3、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四、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3年7月13日, 9:00—11:30。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批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批。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前要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所有人员于9月底以前全部到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有关报名表格请点击此处下载(选择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关的填写)。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以通过《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中公布的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7日
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42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要求,2013年,全省将选拔招录266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甘肃籍生源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及基层青年工作五个类型,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注册
2013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前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意向服务省,按提示操作完成网上注册,并下载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递交所在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再递交高校团委项目办进行审核备案(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其在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重大疾病等方面有关情况)。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6 日至5月31日,共6 天。
2、报名地点
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楼大厅。
3、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校团委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省外院校甘肃籍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2013年7月10至7月12日在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1001房间)。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
(三)录取工作
1、“西部计划”录取工作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不复查。体检合核后派遣上岗。
四、其他事宜
(一)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本次选拔考试,否则不列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甘肃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选拔考试。
本细则由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121720。
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1: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2:甘肃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xls